治療還是駕照?為醫用大麻患者發聲,呼籲新州重新審視毒駕法律

據雅虎新聞3月21日報道,在新州,有關持有醫用大麻處方的患者駕駛問題的法律改革再度引發關注。
醫用大麻常用於治療焦慮、癲癇和慢性疼痛等疾病。
然而,根據2013年頒佈的《新州道路運輸法》,州內法律規定,如果駕駛人員體內的唾液、血液或尿液中含有四氫大麻醇(THC),即構成違法行為,並且法律沒有為醫用大麻使用者提供“醫療辯護”豁免權。
(圖片來源:雅虎新聞)
在新州,被查出毒駕的最高處罰為首次違規時罰款2200澳元,再次或多次違規則增加到3300澳元,並處以六個月吊銷駕照的處罰,再次或多次違規駕照可能會被無限期吊銷。
這一政策引發了各方對法律修訂的呼聲。
Penington Institute的執行長John Ryan在致信新州州長Chris Minns中提出,醫用大麻患者不應在治療和出行權利之間被迫做出選擇。
Ryan在信中表示:“在服用任何藥物影響下,包括醫用大麻,都不應駕駛。”
“但如果患者不受藥物影響,並遵循醫囑使用醫用大麻,其安全風險幾乎可以忽略,應獲得相應的法律待遇。” 
他進一步呼籲解決醫用大麻患者與其他藥物患者之間的不公平現狀。
(圖片來源:雅虎新聞)
新州交通運輸局的一位發言人表示,目前沒有簡單的解決之道。
政府理解因使用含THC的醫用大麻產品而不能駕駛者所面臨的挑戰,但需要更多時間來審視新的研究成果及方法,包括借鑑維州封閉軌道試驗的結果,以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在現有的檢測手段中,無論是在路邊還是實驗室中,尚無法分辨THC的來源是合法醫用大麻還是非法娛樂性大麻。
對此,新州政府正計劃進一步研究並審閱最新證據,包括毒品峰會和維州試驗反饋。
(圖片來源:雅虎新聞)
2022年公佈的一份新州議會調查顯示,要在法律上進行改革,必須首先全面理解含THC的醫用大麻產品的具體影響。
這一領域的改革有賴於更多的研究支援。
在2019年至2023年間,新州共發生了233起與司機或騎行者體內含有THC有關的致命車禍,佔所有致命車禍的16%,導致252人喪生。
目前,塔州是澳洲唯一允許體內含有醫用大麻成分者駕駛的州。
而在維州,當地法官則有權決定是否吊銷在服用醫用大麻但未受影響的司機的駕照。
類似的改革呼聲也在其他州如西澳出現,近期有一人因體內含有THC而被罰款700澳元。
(圖片來源:雅虎新聞)
Southern Cross University法學院院長David Heilpern表示,含THC的藥物應“與其他處方藥同等對待”。
Heilpern指出:“因為使用醫用大麻,不少人失去了駕照、工作,經濟上難以為繼,甚至與家人疏遠,預定的醫療約會也無法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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