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業主通知已自動改為電子版,但您可選擇繼續用掛號信

巴黎4月22日(魯佳)以前對於共有權公寓業主(copropriétaire)來說,業主大會通知必須以掛號信形式發出,除非共有權人明確同意使用電子版。但現在,電子版成為自動的。
據《資本》報道,如果您作為共有權公寓業主,沒有收到業主大會的紙質通知,請看看您的手機或電腦。以前,除非共有權人明確同意使用電子版,否則業主大會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寄給業主,而2024年4月9日的法令改變了這種做法。現在,物業管理委員會自動傳送電子版通知,除非您明確要求保持紙質版。此外,電子版不僅適用於召開業主大會的通知,也適用於物業管理委員會發出的所有官方通知,例如繳款通知(rappel de charges)等。
這一改變節省了大量資金。據悉,法國圖盧茲(Toulouse)一棟擁有50套公寓的共有權大樓,改用電子版通知後,在2024年節省了近350歐元的郵費。然後,物業管理委員會用這筆錢資助了一個施工共享管理應用程式。
不過,您要知道,物業管理委員會在使用這種電子版通知方式之前,必須透過傳送電子郵件或在業主大會議程上登記的方式,將這一變化通知共有權人。而且為了提醒共有權人,業主大會通知必須至少提前21天傳送給每位共有權人,並註明會議地點、日期、時間和議程等。
另一方面,如果您是共有權人,您可以在任何時候對電子版通知提出異議,無需提供證明。如果您收到了電子版通知,而這不是您選擇的方式,您必須證明您已向物業管理委員會表示過拒絕接收電子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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