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5月22日宣佈,從即日起將更新 USCIS《政策手冊》中關於家庭移民簽證申請的指南(I-130表、特定情況下的I-360表)。
本次更新,詳細解釋了移民局如何處理並更正“批准通知”中的錯誤,代表受益人進行領事處理(在美國以外申請簽證)或在美調整身份,以及對已經批准申請的轉遞程式。
一起來看看吧~

在提交I-130表格時,必須告訴移民局受益人的當前地址,並明確受益人的身份調整程式——
是希望在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進行領事處理(即在美國駐外使領館稽核處理),還是希望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
因為在I-130批准後,這些資訊將幫助移民局決定是把案子保留在美國移民局,還是將其送交國家簽證中心進行領事處理。

移民律師表示,家屬還在中國且排期到了才來的,在表格中應選擇“海外領事處理”;在美國等待的,選擇受益人在美國的選項。
如未在申請中提供準確資訊,可能會導致移民簽證或身份調整的延誤。

1)政策更新, 移民局根據地址酌情做出決定
政策更新前,對於I-130表已批准,但表中未明確受益人是希望在美國調整身份還是希望透過美國駐外使領館處理的案子,一般會保留在美國移民局的檔案庫內。
通常必須提交I-824表並繳納相應的費用,才能將申請轉到國家簽證中心,而這可能會導致1-2年的延誤。

政策更新後,對於未明確處理方式的I-130表格,移民局將根據受益人最近所在地點的證據(包括申請表上的地址),酌情做出決定——
對已批准的申請送交給國家簽證中心進行領事處理;
把申請保留在移民局(受益人在美國)進行身份調整的處理。

2)如何聯絡移民局更新、更正資訊
新指南還解釋瞭如何聯絡移民局,以更正錯誤或更新I-130表的資訊。
包括更新受益人的所在地,並明確處理方式等等。
例如,如果受益人從海外搬到美國並希望在美國調整身份,可以通知移民局進行調整,而不必重新遞交申請。

3)移民官有權更改處理方式
對於I-130表格沒有填清楚的情況,移民官有權根據所掌握的資訊,來決定受益人是在美國申請綠卡還是要透過海外移民。
例如,如果受益人在等待期間搬到美國並擁有合法身份(美國留學、工作簽證等),即使最初選擇了海外領事處理,也可以要求移民局改為在美國調整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