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琦(1997年生),已被執行死刑

備受關注的“長沙7歲女童失蹤遇害案”近日有了新進展。
6月22日,記者瞭解到,強姦並殺害7歲女童的安徽男子朱佳琦,已於6月6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法院佈告
法院佈告稱,故意殺人、強姦犯朱佳琦,男,1997年9月10日出生於安徽省碭山縣,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碭山縣權集鄉。
據此前報道,2021年10月30日,長沙市長沙縣三合社群7歲女童張某某被發現走失。其家屬及所在社群釋出尋人啟事稱,女童於長沙師範學院附近走失,失蹤時身穿粉紅色衛衣,腳穿毛拖鞋,家屬在四處尋找。

▲尋人啟事

失蹤兩天後,女童於11月1日被找到,但已不幸身亡。女童父親張先生回憶,10月30日早上,女兒騎腳踏車出門玩,直到13時還未回家,家屬就出去找人。他們先找到了女兒的腳踏車,最終在距腳踏車幾百米遠的一片樹林中找到女兒,發現女兒已經衣物不整。張先生稱,曾有村民看到孩子失蹤前跟一名20多歲的陌生男子在一起。附近村民介紹,女童是家中幼女,一家人是農民,沒有在當地結仇。
案發後,長沙警方曾釋出協查通報,懸賞10萬元對犯罪嫌疑人朱佳琦進行抓捕。其中提到,犯罪嫌疑人24歲,身高170cm左右,逃跑時上穿深色格子襯衣,下穿黑色褲子,腳穿白底黑麵運動鞋,騎一輛藍色女式腳踏車。

▲朱佳琦

據悉,2021年11月2日,長沙縣公安局釋出警情通報稱,10月30日,長沙縣安沙鎮發生一起致1名7歲女孩死亡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後逃離現場。11月2日凌晨2時許,民警將朱佳琦抓獲歸案。經審訊,朱某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央視新聞報道,2021年11月3日,朱佳琦被押解指認現場影片曝光。在指認現場,家屬情緒激動。
6月22日上午,女童父親張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前幾日,他接到法院電話說罪犯已經被執行死刑。家屬一直的訴求就是執行死刑,他們和罪犯沒有矛盾,“認都不認識,法院說是他借了網貸。”
紅星新聞記者從家屬處獲取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被告人朱佳琦跟隨父親來到長沙縣星沙地鐵站做水電安裝工作。因欠網貸,心感煩悶,同年10月28日,朱佳琦從工地出走。2021年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遊蕩到長沙師範學院附近,在一路口交匯處遇到了被害人張某某。因張某某的腳踏車壞了,朱佳琦幫張某某修車,二人開始交談。
判決文書稱,此時,朱佳琦產生了將張某某殺害的想法,遂以看小兔子為名騙其來到樹林邊,以殘忍手段致其死亡。最後,朱佳琦逃離現場,為避免被發現,將外套丟棄在馬路旁的下水道井中,並從路邊找了一輛腳踏車向湘陰、益陽等地逃竄。2021年11月2日凌晨,公安民警在長沙市雨花區一網咖將朱佳琦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佳琦因生活不順,欠下一萬元網貨心生煩躁,在外遊蕩的過程中,偶遇不滿8週歲的幼女被害人,見四下無人,為發洩自己煩躁的情緒,殘害沒有反抗能力的幼女被害人,並對幼女被害人實施姦淫,其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本院決定對其不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決定執行死刑;被告人朱佳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46437元。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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