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炸]溫哥華男子性侵14歲少女作案前被逮捕兩次均當天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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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頭條Vancouverheadline 編輯]
人為的悲劇
【加拿大樂活網lahoo.ca  李鐵錘綜述】這絕對是一起人為的悲劇……
5月28日,62 歲的約翰·弗雷德里克·菲爾德 (John Frederick Field) 被捕並被指控對這名 14 歲女孩實施性侵犯,溫哥華警察局稱這是發生在 Oakridge 街區的“犯罪狂潮”的一部分。 
(圖片來源:CBC News)
然而,溫東的一名28歲女子丹妮卻站出來表示,菲爾德根本就不應該在街頭流竄,因為他本就是一個正在緩刑的性犯罪者慣犯,而她,就是他的受害者,兩次作案時間僅間隔兩個月
3 月 26 日,菲爾德在該女子位於東第一大道的家中被溫哥華警方拘留,並在 24 小時內獲釋。
丹妮說,3 月 26 日,她正在三樓的公寓裡睡覺,突然她的狗在後院門口狂吠。 
“我剛起床,就聽到有人敲我家窗戶。一開始敲得還挺輕的……後來我走出臥室,穿上家居服,就從廚房露臺的門縫裡看到了他,”這位28歲的女子說道。
“他就站在那裡看著我……於是我走近門口,然後意識到,哦,這是一個陌生人。然後當我意識到我不認識這個人時,我尖叫起來,他開始朝門口走去,並開始敲門。
“我抓起廚房檯面上的一把刀。我的狗狂吠不止——它嚇壞了。那傢伙還在敲門,還衝我尖叫。”
丹妮說,就在她打電話報警的時候,那名男子開始把她的露臺傢俱——兩把椅子、一張躺椅和一張桌子——從露臺上扔下去。 
“他看起來確實像是喝了某種東西。我不明白他在尖叫什麼。他只是非常好鬥。”
據丹妮說,警察很快趕到,爬上防火梯來到露臺,給男子戴上手銬。 
溫哥華警察局發言人史蒂夫·艾迪生警官表示,菲爾德被關進監獄,但在簽署承諾書後獲釋,承諾書內容包括:不接近丹妮和她的家,並於4月28日出庭接受可能的指控。
是的,人抓了以後24小時就給放了……然後要求一個慣犯遵守承諾書,出行自由,結果當然可想而知——在緩刑期間,菲爾德就進行了一系列犯罪。
據CBC新聞報道,菲爾德於5月6日因在太平洋中心的Lululemon商店行竊而被捕。6月11日,他被控盜竊5000加元以下的物品。
5月28日,他開啟了一系列連環犯罪而再次被拘留,警方稱菲爾德性侵了一名 14 歲女孩,毆打了另一名女子並搶劫了一家銀行。
根據法庭記錄,菲爾德自年輕時就犯下多起罪行。去年9月,他因在2023年進行心臟檢查時性侵一名醫療技術人員而被判有罪。
在宣判時,法官傑弗裡·戈梅里 (Geoffrey Gomery) 指出,菲爾德曾被評估為可能構成危險罪犯或長期罪犯,但檢察官當時並沒有以可能導致終身監禁的罪名繼續起訴。
菲爾德的刑期為30個月,但他已被拘留等待審判的一年半時間被提前計入,這意味著他只剩下三個月零一天的服刑時間。
一次次的犯罪,又一次次的被假釋,釀成更大的惡果。縱然罪犯果然比犯罪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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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鐵錘
責任編輯:林伯儒
平臺:溫哥華頭條
信ID:Vancouverh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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