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李先生|人間

我們不知道這件事對他、對我們整個家庭的影響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慢慢淡化。但最讓我們感到慶幸的是,他活著回來了。
配圖 | 《孤注一擲》劇照
前不久,被騙進泰緬邊境妙瓦底詐騙園區的演員王星,最終在中泰緬三方的全力合作以及眾多人士的網路呼籲下,平安返回上海。
王星此次能夠獲救,其一得益於其女友的快速有效的施救行動,其二則是因其演員身份引發了巨大的網路反響和討論,最終倒逼泰國警方為維護本國安全形象和旅遊產業而積極展開救援。
倘若此類事件發生在你我身邊,受害者是一個毫無人脈和網路資源的普通人呢?可能我們在思考答案的過程中,已經被巨大的疑惑和未知的恐懼包圍。
今天我們向大家講述,兩年前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李玲是如何費勁千辛萬苦,最終成功從菲律賓綁架案中解救出其弟李亮的真實經歷,希望能給正身處困境的同胞們提供一些幫助。
我弟弟李亮從事軟體程式設計工作,常常因客戶專案需求被派往周邊國家駐點一段時間。2022 年上半年,他又接到單位通知,需獨自前往菲律賓馬尼拉駐點。這對他來說已是工作常態,並無特別之處。綁架案發生時他已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居住三個多月了,和現在詐騙集團以招聘為名綁架同胞的情況不太一樣。
2022 年 6 月 25 日凌晨,弟弟加班結束後,獨自一人去地下車庫取車準備回家。就在他準備開啟車門時,突然遭到四五個蒙面人的襲擊。那些人衝上來就給他套上黑色頭罩,弟弟反抗,他們便對弟弟施以暴力,最終把弟弟拖上了車。
當時場面混亂,弟弟是突然被罩頭襲擊,完全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後問及他當時襲擊者到底有幾個人,他也說不清楚。對方揍了弟弟一頓後,讓他打電話向家人要錢贖人,弟弟這才知道自己被綁架了。
弟弟第一個電話打給了國內的弟媳,弟媳第一反應以為是詐騙,根本不相信對方說的話。因為當時他們夫妻關係有點緊張,弟弟並沒有過多解釋糾纏。接著,弟弟又給我父母打了影片電話。影片中,綁架犯稱我弟弟欠他們錢,當著我父母的面毆打弟弟,直打到他頭上鮮血直流,把我父母嚇得不輕。隨後,綁匪提出索要贖金 159 萬菲律賓比索,大概摺合人民幣 20 萬。
我父母當時急得不知所措,而賬戶中也確實無法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他們只能跟綁匪說暫時湊不齊,先給1萬元行不行,剩下的錢馬上去籌。當時是6月25日的凌晨,外面還是夜晚,綁匪倒也沒怎麼逼迫,於是我父母就給他們提供的賬戶轉賬了1萬元人民幣。
6月25日一大早,一夜未睡的父母馬上到當地派出所報警,經過警方瞭解情況後告知無法在當地立案。原因是我父母居住在江蘇省一個三線小城,案件立案地要麼在案件發生地,要麼在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而我弟弟的戶口如今不在小城,在南京。
第二天,也就是6月26日,我父母又接到從我弟弟手機打來的影片電話,綁匪一邊對我弟弟拳打腳踢,一邊威脅我父母儘快籌集贖金,給他們轉賬。為了讓綁匪能善待弟弟,父母第二次給對方賬戶轉了2萬元。
事後我們覆盤時發現,這種少量多次轉賬的做法是弟弟能夠保全性命的關鍵舉措之一。不能一下子就滿足綁匪的全部要求,只要他們沒拿到足夠贖金,就不會輕易採取更極端的手段。
轉賬的賬戶都是綁匪提供的,每次都不一樣。我們也透過警方查過,這些賬戶一旦收到轉賬,就會被登出,變成黑戶。
我父母沒有任何相關的社會資源,當地立不了案,他們也不知道還能向誰求助,只能按照綁匪的要求去轉賬。他們一再跟綁匪保證會繼續籌錢,懇求綁匪別虐待我弟弟。綁匪卻說,如果第三天(6月27日)還不支付全部贖金,就把我弟弟賣到甲米島。我父母那時還覺得只要把錢轉過去,弟弟就能被放回來,所以到6月27日他們東拼西湊總算臨時湊齊了20萬元,準備轉錢。
可是沒想到,錢還沒轉過去,綁匪卻傳來訊息,說他們已經從弟弟的工作單位拿到贖金,把弟弟放了。
這讓我父母又驚又喜,根據綁匪的說法,他們同時向弟弟的單位索要贖金,現在他們先拿到單位的錢,所以提前放了弟弟。雖然這件事聽來有點匪夷所思,但我父母對於綁匪的辦事邏輯一無所知,他們當時立刻放下心來,覺得事情總算解決了。
誰知,事情根本就不是如此簡單,所謂的“從工作單位拿到贖金”的說法只是他們的常用黑話。
6月28日早上,我父母再次收到綁匪打來的視訊通話,在影片中,我弟弟又遭到了毒打,同時,施暴者又一次向我父母索要贖金20萬人民幣。我父母當時就懵了,不明白為何昨天還說收到贖金放人了,今天又要錢。
直到弟弟回國後,我們覆盤整個過程才知道,前後要錢的根本不是同一撥人。第一撥人不是放了我弟弟,而是將他賣給了第二撥人。而且第一撥人在前三天已經陸續從弟弟自己的銀行賬戶成功轉走了100 多萬人民幣,他們目的已經達到了,就把弟弟賣給了下一撥人。當時我父母對這些情況一無所知。當看到弟弟再次被毒打,他們慌了神,不知為何綁匪出爾反爾,他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應對,情急之下,才打電話給我。
“玲玲,你弟弟阿亮被綁架了——”從小到大我從沒有看到父親哭過,但是那天在電話裡,父親哭了。
而這個時候,距離我弟弟被綁的25日,已經過去三天。
我接到父母電話後,立刻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第一時間向弟弟戶籍所在地南京報了案,南京當地很重視,立刻就立案了。但因為案發地在國外,警方說要聯絡國際刑警進行辦案,期間準備相關文書以及來回溝通時間會較長,一般需要半個月左右,警方建議我同時尋找其他有效的解救辦法。
第二步我立刻撥打了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的電話彙報了此事,大使館工作人員跟我建立了網路聯絡,並且也建議我向菲律賓當地警方報案。大使館會和菲律賓官方進行溝通,在這期間,我只能等待。
於是,我又以父母的名義向菲律賓當地透過郵件報案。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當地要求,必須是直系親屬報案才會受理。這次菲律賓警方成功予以立案,菲律賓警方NBI和菲律賓國警反綁架大隊AKG的相關人員也與我建立了網路聯絡。菲律賓警方按照我提供的地址,去我弟弟的住所搜尋了一番,之後告知我弟弟住所有被闖入翻找的痕跡,我弟弟不在那兒,然後就讓我們等待。我給他們提供了綁匪的兩個電話號碼,希望他們能透過定位找到綁匪,解救我弟弟,可不知道是定位不了,還是有其他原因,他們並沒有採取行動。
我們家人也曾考慮是否要直接到菲律賓當地報案,這樣有利於掌握第一手資料,亦能有效追蹤菲律賓警方處理案件的進度。
但當時2022年正處於全球疫情期間,國內防控措施非常嚴格,受這些因素影響,出國很不方便。而且時間也不允許,綁匪每天都會給我父母打電話催款,每次打電話都會毆打我弟弟。要是此時我們花時間去辦理簽證,按照疫情期間的要求準備各項手續再去菲律賓,根本起不到快速有效的作用。
晚一天,我弟弟就多一分生命危險。除此以外,我也考慮到我父母年紀不小了,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獨自去菲律賓,很有可能遇到同樣的危險。
在我們全家一籌莫展似乎只剩等待一條路的時候,我想到了校友群,這應該是我唯一可靠的人脈資源了。我們學校是一所老牌985 高校,校友裡有不少頗有能量的人物。來不及思量過多,我把我瞭解到的事情經過整理成微信資訊發到了幾個校友群裡。當時有一些同學給我反饋了一些資訊,但都沒辦法提供直接幫助。讓我更為難堪和尷尬的是,有部分校友懷疑這是詐騙,還at我說這種資訊最好別發在校友群裡。
可這是關乎我弟弟性命的大事,我只能厚著臉皮直接去找我的導師求助,希望在導師的背書下可以得到幫助。導師說他也沒有這方面的求助經驗和途徑,但他思考過之後,給了我2007年和2008年的同學錄,建議我照著通訊錄一個一個打電話,說不定能碰到有辦法的人,這樣就還有一線生機。
我也沒想到,最後確實是這兩本同學錄,給我弟弟帶來了生的希望。
我照著同學錄一個一個打電話,打了幾十甚至上百個電話,具體多少我都記不清了。終於打到了一位師兄的電話,他認真聽我講完了整個事情的經過,說他可以試著聯絡某部非洲司的一個朋友,再透過非洲司的朋友聯絡到亞洲司的工作人員,看看能不能提供一些針對性的幫助,還專門拉了個群方便聯絡。
救人一刻都不能耽擱,前面說的這一系列行動,向南京當地報案、向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求助、向菲律賓當地報案,以及在校友群裡求助,看起來零零散散、亂糟糟的,但實際上都是在28日這一天之內發生的。
那位師兄還跟我提出了另一個建議,他說聯絡亞洲司的過程可能不會很快,在走這個流程的同時,我也可以考慮一些比較激進的辦法。
“什麼叫激進的辦法?”我非常驚訝,也毫無頭緒,只能問他。
“有一個非官方組織,叫做新國際警察協會,他們base在香港,業務遍佈東南亞地區,主要負責安保、救護、旅遊等相關業務。我將負責人的微信推給你,你與他聯絡溝通之後,你自己判斷要不要委託他們來處理此事,這個決定我不會替你來做。”
隨後,師兄將該組織負責人“尹司令”(化名)的微信推給了我。
那位師兄跟我說,這種組織一般人脈很廣,要是委託他們,還是有希望的,不過最終還是得我自己拿主意。
經過師兄的解釋,我才明白所謂的新國際警察協會組織實際就是一個僱傭兵組織,他們在東南亞大多數國家有業務,主要負責解救被綁架的人、提供保鏢業務之類的服務。其實我也向大使館的工作人員打聽了有沒有這個組織,大使館的人讓我別相信這種組織。
可我難道還有其他辦法嗎?
“請問,現在偵察到哪個階段啦?還需要我們家人配合什麼嗎?”我每天在微信中都問大使館工作人員。
“沒有,請耐心等待。政府正在交接,辦案沒有那麼快。”
涉及到跨國的交涉,需要時間,我可以理解,但是我怕我弟弟真的等不了。
就如那位師兄給我分析的一樣,我面前有兩條路可以選。一條是保守策略,等著菲律賓警方、大使館或者亞洲司那邊的訊息,如果選擇這條路,意味著我與家人只能被動等待;另一條是激進策略,找新國際警察協會幫忙,直接聯絡他們去救人。
在知道了這條新的解救途徑後,我自己一個人無法做出決定,於是把父母和弟媳都叫到一起商量。
“我們要不要不惜一切代價救李亮?如果委託僱傭兵組織營救他,優勢顯而易見,效率比警察高,他們有優良的武器裝備,能直接與綁匪短兵相接。但是,我們要付出極大的經濟代價,而且我們也要有心理準備,也許最終的結果也難以盡如人意。”我跟父母和弟媳說。
“這可是涉及到你弟弟的命啊!難道我們為了幾個錢置他的命於不顧嗎?”我父母覺得無論多大的代價,只要能救回弟弟,都值得。
“可是,我們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如果,我說如果,我們將房子賣了,錢全部花完了,李亮也沒有救回來,就算不顧我,那孩子怎麼辦?”我弟媳說的也有幾分道理。
最後,我們商議決定,將孩子們的教育和生活費用留足,其他的都可以拿出來。只要人在,一切都可以重新開始,有必要的話,房子也是可以賣的。
得到了家人的許可,我立刻加了那位尹司令的微信,跟他說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和當下的情況。
“我帶著人直接去把人搶出來,一口價15萬。”尹司令毫不猶豫地說。
聽到這個報價,我十分吃驚,這個價格比我們預想的要低很多。既然價格在我們的承受範圍內,我和家人商量後,就決定讓尹司令帶人去搶人了。
在我與以上這些部門、機構、組織聯絡的同時,菲律賓綁匪也與我們一直保持聯絡。在這個過程中,為了迷惑綁匪,拖延時間,我們又給綁匪轉了2萬元人民幣。可綁匪還是不停地毆打我弟弟,還催我們儘快支付全部贖金。
“你們如果不在明天將全部贖金轉過來,那麼我們就把他賣給下一家。”影片中,我弟弟額頭、鼻子、嘴巴都在流血,眼睛腫的只剩一條縫。綁匪戴著黑色頭罩,只露出兩隻眼睛,我們看不清他們的神色,卻知道他們說的都是真的。
時間很快來到了7月1日。從6月25日凌晨我弟弟被綁架到此時,時間僅僅過去了6 天,但我們的生活卻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我原本是個生活在和平年代、一直奉公守法的普通公民,被動捲入了這場風波,每天都要和綁架犯、僱傭兵組織以及各方警察打交道,甚至還委託了不知是否合法的僱傭兵組織來救我弟弟。現在回想起來,真的感覺一切都像做夢一樣。
我們和尹司令達成協議後,就根據尹司令的指導,與綁匪進行交涉。
“我們不再電子轉賬,會讓當地的朋友去現場接人,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否則我們無法確信你們拿到錢就會真的放人。”我們對綁匪說。
“不行,我們不接受現場接人。”
“如果不現場交易,我們就不再轉賬了。”因為有了尹司令這一層保障,我們態度也有了幾分強硬。
可綁匪接下來的舉動讓我們又一次摸不著頭腦了,他們突然說準備接受我弟弟單位給的錢,不再和我們交易了。
因為有了第一次類似說辭的經驗,我們分析這應該是他們準備把我弟弟賣給下家的藉口,第一次他們說放了弟弟用的也是這個託詞。當然,因為有尹司令從中周旋,我們對他們這些黑話有了一些瞭解,心中也多了些底氣。
這種情況下,我肯定不能同意。我提出加錢,願意多給10萬,讓綁匪把人交給我們。在這多出來的10萬贖金的誘惑下,綁匪這次答應了。而我直接給尹司令的賬戶又轉了10萬元。
尹司令要求的15萬委託費用,在我們與他達成搶人協議時,已直接一次性給他轉賬了。而答應綁匪的20萬贖金,我們給的藉口是由我們朋友現場與綁匪交接,但實際上,我們並沒有準備支付這部分費用,而是直接讓尹司令帶人把人解救出來。當綁匪說準備把人交給單位後,我們提出加10萬元贖金,這10萬我同樣直接打到了尹司令的賬戶中,意味著我們將委託費增加到25萬。因為,我們覺得與其把錢給沒有任何底線的綁匪,不如給僱傭兵,讓他們更加盡心盡力地救人。
在綁匪同意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後,就正式進入了搶人環節。
尹司令這邊人力和武器裝備都非常齊備,他全副武裝,帶了四五輛車。在大使館的協調下,他與菲律賓警察也取得了聯絡,菲律賓警察出動了兩輛警車,但他們不同意直接到現場,而是在離交接點一個街口的地方停了車。尹司令他們的四五輛車則直接開到了交接點。整個過程,尹司令給我開了定位和影片,給我進行現場直播。
尹司令這一方帶了四把狙擊槍,還有其他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武器。綁匪那邊不知道有沒有武器,不過從頭到尾雙方都沒有開槍。
我本以為一切都安排得萬無一失了,可沒想到,這次還是沒有順利救出我弟弟。
綁匪實在太狡猾了。他們一開始給出了一個交接地址,等尹司令到了那裡,卻發現根本沒有人。
接著,我們又收到他們發來的第二個地址。尹司令再次帶人趕到第二個地址,還是沒見到任何人。
這下尹司令發火了,警告對方如果再這麼折騰,就不給錢了。於是,綁匪給了第三個地址。
尹司令帶人趕到後,綁匪帶著我弟弟剛一露頭,就發現這邊武器裝備齊全,而且還看到了一個街區以外的警察,他們扭頭就跑。
尹司令帶人追了上去。可是綁匪跑進了一棟建築,這棟建築距離美國領館很近,按照當地規定,在距離美領館一定範圍內,不允許出現槍械等武器,也不允許發生械鬥,雙方一下子就僵持住了。
此時尹司令這方沒有辦法進入該建築,於是聯絡菲律賓警方直接和綁匪溝通要求放人。沒想到綁匪在建築裡又強迫我弟弟寫下了一張欠款500萬的欠條,還在警方和他們溝通的時候出示了這張欠條,他們稱我弟弟欠他們鉅款所以才將我弟弟控制起來。
然而,正是因為這張欠條,警方最終成功把我弟弟帶出了那棟建築。
警方根據綁匪提供的欠條,開具了逮捕令,理由是我弟弟犯了ESTAFA(旨在帶來經濟或個人利益的不法或犯罪欺騙;欺詐罪),所以要強制逮捕。菲律賓警方手持逮捕令進入建築,終於把我弟弟帶了出來,然後關進了警局。
講到這裡,可能有些人與我一樣,以為我弟弟被成功救出來了。
然而,並不是。
雖然弟弟成功從綁匪手中救出,但是他還在菲律賓警察手中,警察開出的逮捕令並不是藉口,而是真正的逮捕令。我們要想帶走弟弟,還需證明他並沒有真的欠下500萬欠款。
於是,我們又一次委託尹司令找了當地的律師,支付了3萬元律師費,並且立了非法拘禁案,證明我弟弟是在被綁架和非法拘禁的情況下寫下的欠條。
最終,在菲律賓總局的強制傳喚下,我弟弟才得以脫罪,終於能走出警局。而令我及家人匪夷所思的是,我們請的律師也提出要起訴對方綁架罪非法拘禁等罪名,可警方根本就沒有對對方實施抓捕。直到現在,我都對菲律賓的法律很疑惑,為什麼抓的是受害人,而不是實施綁架的罪犯呢?
但無論如何,我弟弟得以平安獲救已經是不幸中之萬幸,而且我們對菲律賓的法律流程不甚熟悉,因此並沒有再深究下去。
當我們滿懷希望等待弟弟回國時,沒想到又遇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
我弟弟的護照及其他相關證件都被綁匪銷燬了,再加上當時正處於疫情期間,手續比平常繁雜得多,他沒辦法馬上買機票回國。
此時,綁架犯並沒有得到抓捕,仍舊逍遙法外。這就意味著,孤身一人的弟弟他從警局出來的那一刻,又重新陷入了可能被綁匪抓走的危險之中。原本,弟弟在被他們綁架期間,就受到了他們不斷地恐嚇和威脅,此時又一次陷入了恐慌中。
弟弟重新辦理護照以及完成疫情相關手續,前前後後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在這一個星期裡,我弟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我只好再次委託尹司令提供安保服務,並且又支付了5萬元的安保費用。一個星期後,我弟弟的證件全部補辦完成,尹司令一直護送他到機場,這件事才算是真正畫上了句號。
雖然整個事件看似畫上了句號,但是就像一顆石子丟進了水裡,漣漪會連綿不絕。
我弟弟在經歷這件事情回國後,整個人變得神神叨叨,非常恐懼。如今這件事已經過去兩年多了,我們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這件事。偶爾不小心提到,他的情緒就會變得異常激動,明顯有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症狀。
我們不知道這件事對他、對我們整個家庭的影響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慢慢淡化。但最讓我們感到慶幸的是,他活著回來了。
我們知道現在可能還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在其他同胞身上,希望我們處理這件事的過程,能為大家提供一些解救的線索和思路。當然,我們最希望的是,以後再也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願大家都能出入平安!
後記
李亮經歷了人生歷程中最為驚心動魄的一個星期,所幸最後平安回到了家鄉。透過講述,我們可以感受到被綁架者以及家屬面對暴行的驚恐和無助。無論是菲律賓的綁架案,還是緬北的電詐危機,都警示著我們,在異國他鄉,危險可能隨時降臨。
李玲告訴人間,這次事件以後,她曾想為同樣遭遇困境的同胞提供一些幫助,在微博上釋出瞭解救弟弟的相關訊息。後有一個受困家屬聯絡了她,她給對方提供了尹司令的聯絡方式,沒成想,第二天,她發現自己被受困家屬拉黑了。她感嘆,讓一個正在遭受欺詐的家庭接受一個不知來路的解救途徑,建立相互信任是非常困難的。
李玲在眾多的求助途徑中,選擇相信校友介紹的僱傭兵組織,這一信任成為了整個解救行動的重要轉折點。然而,信任並非憑空產生,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瞭解和情感基礎之上。這種信任不僅體現在李玲與受僱者之間,也體現在她與家人共同面對危機時的相互支援與依賴。
衷心祝福每一位走出國門的國人,都能平安順遂。希望你們在海外能夠時刻保持警惕,遠離危險。
透過李玲女士的講述,我們總結出以下幾點對最終成功解救起到關鍵作用的線索:
1.贖金支付策略:面對綁架犯索要的贖金,切不可一次性全額支付。一旦綁匪的預期得到滿足,他們很可能會將人質再次轉賣,從而獲取更多利益。較為妥當的做法是,先向綁匪轉賬 1 萬或 2 萬,讓他們誤以為家屬正在積極努力地籌集全部贖金。2024 年蘇州發生的一起被綁撕票案件中,家屬一次性轉賬 300 餘萬元,最終卻仍發生了慘劇,這足以證明這一點。
2.贖金金額警惕:通常而言,以獲取錢財為目的的綁匪,要價一般在百萬人民幣以下,很少會直接索要 100 萬以上。若綁匪要價超過百萬,家屬就必須高度警惕人質被撕票的風險。
3.解救時效關鍵:解救的時效性至關重要。一般情況下,受害人在同一撥綁匪手中停留的時間僅有幾天,因為綁匪自身也擔心風險。若人質被扣押達到三天,就極有可能被轉賣或遭受傷害。所以,越早展開施救行動,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一旦人質被賣到某些核心地區,解救工作將會變得更加困難。
4.轉賬方式利弊:電子轉賬這一方式,雖然讓家屬在一定程度上避開了風險,但同時也使得綁匪降低了被抓捕的風險。
5.人質實際狀態:被綁架和被騙的人員,通常會有使用手機的機會,並非如人們想象的那樣完全失去自由。
6.案件型別差異:從本質上講,李女士弟弟的被綁案件與蘇州高管被綁案有諸多相似之處,綁匪主要透過索要贖金來謀取利益。而王星被賣至緬北的情況則更多地與緬北電詐案類似,在那裡,他們將騙來的人當作資源,用於實施電信詐騙活動。
此外,在本次解救過程中,李女士的各項支付金額總計為:支付給第一波綁架犯3 萬,支付給第二波綁架犯 2 萬,支付給尹司令的搶人委託費用 25 萬,律師費 3 萬,安保費 5 萬,合計 38 萬人民幣。而李女士弟弟自己的賬戶損失則超過 100 萬元。
注:文中李玲、李亮為化名。
排版|王馨怡
江南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
一蓑煙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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