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報道,澳大利亞史上最年輕的殺人犯(作案時年僅13歲)在出獄不到一個月後再次被捕。

由於法律原因,我們只能稱其為SLD。他於本週四被指控犯有五項罪行,其中四項涉嫌違反延長監管令,一項涉嫌持有兒童虐待材料。
現已成年的SLD於本週四在Campbelltown地方法院出庭,他沒有申請保釋,被還押候審,下一次開庭時間為4月24日。

SLD因2001年1月在新州中部海岸謀殺幼童Courtney Morley-Clarke而被定罪。
作為澳大利亞史上最年輕的殺人犯,他在半夜將這名3歲女童從床上拖走,用刀刺入她的心臟,隨後將屍體丟棄在深草叢中。最初,他被判處20年監禁。


他於2023年9月獲釋,但需遵守延長監管令的嚴格條件。然而,僅一個月後,他因在Bulli海灘接近一名女子和兒童而再次被新州警方逮捕。
由於違反監管令,SLD隨後被判13個月監禁,並於今年(2024年)3月再次獲釋——儘管新州政府此前已向州最高法院提出反對其釋放的申請。
編譯:Jayne
來源:Daily 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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