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Reason》7月17日報道 西雅圖的業主再次起訴市政府,稱他們僅僅因為在自家房產上加建住房,就必須繳納經濟適用房費用。

Mehrit Teshome和Rocco Volker夫婦計劃將他們的獨棟住宅改建為一棟較小的複式住宅和一個配套住宅單元;本地建築商James Vert則打算在他的房產上建造四套聯排別墅。
根據西雅圖的分割槽法規,他們有權進行這樣的開發。但市府的“強制性住房可負擔性(MHA)”計劃要求他們要麼在新建房屋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金受限的經濟適用房單元,要麼繳納高額經濟適用房費用。Rocco夫婦需支付約3.6萬美元,James需支付約12.6萬美元。
MHA是大型開發商、經濟適用房組織、工會及其他利益相關方達成的一項“大交易”。根據這一“雙軌制”政策,開發商可以在多個城區建設更大規模的住宅專案,作為交換,必須提供經濟適用房單元或支付相應費用。
與其他“包容性分割槽”政策一樣,西雅圖的MHA計劃實際上為新增住房專案徵收了一種附加稅,開發商必須將那些虧本的、低於市場價的住房成本納入整個專案中。
一份由市政府委託撰寫的最新報告發現,在西雅圖本已嚴苛的建房環境下,MHA的可負擔性規定對住房供應造成了“雖小但很重要”的阻礙。
Rocco和James在聯邦訴訟中稱,這一強制規定不僅帶來經濟負擔,更涉嫌違憲。
代表原告的正義研究所(Institute for Justice)律師Suranjan Sen表示,“西雅圖正在利用土地使用許可程式敲詐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許可的附加條件應該僅限於減輕對公共利益的影響,而不應成為市府向房主索取額外費用的手段。”
兩位業主已向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推翻MHA對其財產施加的經濟適用房要求,理由是該要求侵犯了憲法賦予的財產權利。
長期以來,西雅圖實行“激勵分割槽”,允許開發商透過提供經濟適用房換取更高密度的開發許可權。隨著房價飆升,市政府、開發商及經濟適用房團體於2016年達成一項共識,使MHA框架自動化並具強制性。
MHA的核心機制是在城市範圍內提升土地用途密度(Upzone),允許開發商直接在更多區域內興建更大規模的專案,而不必單獨申請豁免。作為交換,所有新增住宅單元的開發商都必須配建經濟適用房,或繳納替代性費用。
MHA自2017年在市中心試行,2019年擴充套件至全市27個街區。
根據市府委託撰寫的報告,MHA在2017年至2019年間確實在房地產市場活躍期內有效推動了可負擔住房供應。然而,隨著疫情帶來的需求下滑、利率上升、建築規範日益嚴格以及建築成本飆升,MHA逐漸成為專案可行性的關鍵阻礙。
報告指出:“在專案投資回報率接近盈虧平衡點時,MHA費用的存在足以使專案胎死腹中。”
對比其他城市,西雅圖的MHA政策幾乎沒有對小規模開發專案給予豁免,即便僅新增一套住房,也需繳納經濟適用房費用或配建一套受限住房。
Rocco和James的訴訟認為,無論建設規模大小,MHA的規定本質上違憲。Rocco和James在訴狀中指出:“我們新建住房只會增加住房供應,而不會減少住房可負擔性,MHA與我們的開發專案缺乏實質性聯絡。”
雖然此類訴訟多次被駁回,但原告方認為此次訴訟有望為西雅圖的MHA計劃帶來重大司法挑戰。
此前,另一位業主Anita Adams也對MHA提出質疑,但因未申請行政豁免而被法院以程式性理由駁回,目前案件正在上訴階段,預計2025年9月進行口頭辯論。
Suranjan Sen表示,Anita的案件可能會拖延數年。提起第二次訴訟能讓法院儘快裁定MHA的合憲性。“即便贏了,現有案件也可能曠日持久。而在這個過程中,市政府每天都在對業主徵收不合理費用,進一步推高了住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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