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移民局在2月18日釋出了一則訊息,考慮到在截至到今年9月的財政年度未使用的名額非常多,建議符合條件的綠卡申請人,儘量選擇EB-1或者EB-2類別。
2022財年(2021年10月到2022年9月)可以用於EB-1和EB-2的綠卡申請數量大約是之前年度的兩倍。
按照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按照優先級別劃分為五類:
第一優先類是具有傑出才能的人士–EB-1
第二優先類是專業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EB-2
第三優先類是專業人士、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EB-3
第四優先類是特殊移民–EB-4
第五優先類是創造就業機會的投資移民–EB-5
傑出人才EB-1:第一優先型別包括三個具體的分類:
專業領域的傑出人才 EB-1A
EB-1A申請中的職業人才應為在其專業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傑出人才。這些專業領域包括藝術、科學、教育、商業、體育。要滿足EB-1A的要求, 申請人只需提交足夠的證明材料以證明申請人在其所在領域內所獲得的傑出成就,希望未來繼續朝此專業貢獻於美國。這一類申請無排期、不需要申請勞工證, 也不需要僱主的支援,更不需要投資。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EB-1B
EB-1B 申請中的職業人才是指在國際上享有聲譽的在某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的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EB-1B申請需要僱主的支援,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諾(JOB OFFER)。通常,這個工作承諾都是由大學或者其他類似的學院或科學研究機構提供,當然也可以由私人僱主提供。EB-1B的申請不需要勞工證,但是在進行這項申請時,未來僱主(如大學或其它研究機構)必須提供具體的工作職位,並在I-140申請中作為申請人。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EB-1C
跨國公司經理/管理人員EB-1C類移民申請,主要適用跨國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移民到美國,成為永久居民。EB-1C的申請也不需要勞工證,但是在申請時,未來僱主必須提供具體的工作職位,並在I-140申請中作為申請人。
專業人才EB-2: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這一優先類別的申請人一般包括兩種情況: (1).申請人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申請人擁有學士學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2).申請人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擁有特殊技能。EB-2申請需要工作職位承諾(JOB OFFER)和勞工證(PERM),但NIW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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