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感染HPV,17歲男子被抓!為何時隔半年才曝光?為何醫生報告被“捂嘴”?

醫生,可能是受害者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來源 | 醫脈通
作者 | 亦一
近日,有媒體報道,山東泰安一名12歲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療,且感染HPV(人乳頭瘤病毒),有半年性生活史。此外,報道中還指出,這個女孩半年前曾因陰道炎就過醫。
12月13日,新泰市婦聯工作人員表示,“女孩現在還在住院治療……我們目前都在積極關注和處理當中。”新泰市衛健局回應稱:“醫護人員昨天就已報警,警方現在已經介入調查。”
12月16日,山東省新泰市聯合調查組透過新泰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釋出情況通報稱:
關於網傳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時間成立由公安、衛健、婦聯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查,該女孩於2024年5月透過網路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並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後發生性關係。
目前,已對李某某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開展調查,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已安排專家對女孩進行醫治,同步開展關愛幫扶、心理疏導等工作。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籲大家不傳播隱私資訊。
針對此事,網友們坐不住了,在強烈譴責並呼籲嚴懲男方的同時,也厲聲斥責“醫院太麻木了”。
醫生,可能是受害者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在這件事上,為何醫院也同樣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我們從相關媒體的報道中可以知曉,女孩6月份就到涉事醫院治療過陰道炎,12月再次到醫院治療盆腔炎,且HPV陽性。據悉,女孩半年前就醫時無人報警,一位女醫生上報醫務部卻被反問,“你怎麼就確定她被性侵了?”
對此,12月16日中午,山東泰安市新泰官方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調查肯定會涉及到涉事醫院和醫生是否涉嫌違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其實早在2020年5月,最高檢、國家衛健委、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中,就明確規定了9種報告情形:
1.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隱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
2. 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
3. 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
4. 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 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
6. 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
7. 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
8. 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
9. 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
顯然,當事女孩不滿14週歲,且身體已經出現報警訊號,這個時候,醫療機構有責任也有義務進行上報。
另外涉事醫院選擇隱瞞致網友激怒的點還在於,如果半年前依法上報了,女孩極有可能就脫離了“魔爪”,沒有被HPV感染,然而殘酷的現實卻是懼怕家醜外揚的家長,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醫院,配合默契地完成了一次“合謀”。
倘若不是這位身在局外的女醫生堅守底線,在劇情走向稀爛時冒險“喊卡”,難以想象這個女孩接下來會面臨什麼?
而大家更應清晰認知,能夠從“魔窟”走到醫院,受害者所能接觸到的接診醫生,可能是TA至暗人生中唯一能被救贖的光。“譬如父親強姦女兒的,聽家長意見根本無法保護孩子,這個時候只有報警才能救她。”一位急診科醫生對醫脈通說道。
這位醫生還補充道:“還有孩子骨折,不像摔的,像家長打的,這可能就是家暴。”但讓她感到無奈的是,不管是性侵害還是家暴,如今這個形勢,醫生上報確實會顧慮重重。
在2022年最高檢釋出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追責典型案例》中,就有一個案例是東港市某婦科醫師接診懷孕幼女卻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給予暫停六個月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
其實上述《意見》中也對問責進行明確,比如負有報告義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機關或者本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單位或者單位主管人員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重處罰。
那麼,為何在“重罰”和“重拳”之下,以身試法的人不在少數呢?
低報案率後,是重重顧慮
研究結果表明,在2008年至2013年媒體報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案件中,醫務人員、教師、民警等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專業工作者報案率僅為10.61%。
“說實話,挺擔心被報復的。因為接診醫生就是你,那些人也不會去懷疑別人。”一位婦科醫生表示,同時她還指出“儘管規定要保護報告人的隱私,但在實際操作中,落實起來難度較大。”
再從受害者的角度看,這位女醫生也擔憂道:“我也會擔心事件擴大化後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此外強制報告之下,還有一個無法忽視的事實是,施暴者會不會害怕自己被揭露,而拒絕送孩子到醫院治療。
據最高檢釋出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資料顯示,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286人,提起公訴67103人,其中強姦罪24332人(36.3%)、猥褻兒童罪11013人(16.4%)、強制猥褻、侮辱罪2887人(4.3%),可以看出,單單在這個方面,處於水深火熱中的未成年人並不在少數。
而強制報告制度,作為一種“粉碎惡魔”的有力手段,其存在的意義深遠。
對此,上述急診科醫生表示:“如果想讓醫生無後顧之憂的執行,一是醫院要有明確的上報流程,作為醫生可以明確知道這件事該怎麼處理;二是應該以醫院的名義上報,而不是醫生,醫生可以向醫院醫務或法務部門報告,然後醫院再進行處理。作為一線人員,醫生本就壓力山大,不能什麼事都壓在醫生身上,然後出了問題,第一個問責的也是醫生。”
這位醫生的憂慮也同時引起了一些專家學者的關注,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顧問、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荊也認為,醫院是強制報告制度落地非常重要的環節,但不應將責任主要攤派給醫生,沒報告也不能僅懲罰醫生,醫生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上級部門作出綜合判斷後,再透過機構或組織的名義向公安機關報告,這樣更穩妥一些。
當前,一些地方也開始對上報流程進行了最佳化——
比如淮安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市衛健委在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中,增設強制報告“紅橙黃”三色預警功能。當未滿14週歲女孩登記入院後,如果有妊娠懷孕情況,系統就會自動跳出紅色預警,提醒接診醫生透過電子病歷系統報告,同時透過強制報告平臺向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報告。
如此一來的話,確實可有效緩解醫生糾結無措的處境。
一項制度能否貫徹執行,首先要看接受程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普法”,比如醫生,他們是否知道強制報告的重要性,比如大眾,他們是否能意識到這也是醫生/醫院的義務。
當他們都能從潛意識裡接受,並覺得這件事是理所應當時,那麼,可能那時候的上報途徑就暢通無阻了。
責編|亦一 米子

相關文章